台中12處危險水域 違規戲水最高罰2萬5

更新日期:2011/07/04 04:11

只公告公有地 都位於原中縣境內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市府觀光旅遊局公告市內危險水域,總計十二處危險水域,都位於原中縣境內,不過,中市危險水域其實不只十二處,市府只公告公有地,且近年曾發生溺水死亡之處,包括大安溪中市與苗栗卓蘭交界,因九二一地震而形成的大峽谷,雖危險卻從未發生溺水意外,就沒有列入公告中。

觀光旅遊局表示,公告的危險水域內,禁止任何水域遊憩,包括游泳、衝浪、潛水、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泛舟等各類器具的活動,民眾違規且不聽勸導,可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廿七條與「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處以五千至二萬五千元罰鍰,如果是營業行為,例如收費帶領民眾泛舟,可處一萬五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

大峽谷從未發生溺死事件 未列入公告

上述公告的危險水域,不包括私有土地,例如新社鄉一處私有地的水潭,曾發生父親拯救落水兒子而溺死的憾事,卻因屬私有地,不列入公告,另外,多年前造成轟動,吸引龐大人潮的大峽谷,也是危險水域之一,卻因從未發生溺水死亡事件,市政府僅現地豎立告示牌告,不另外公告。

公告的十二處危險水域,包括今年三月間,淹死兩名國中生的東勢區大甲溪東勢大橋上、下游處;近年曾發生多起溺死事件,包括一名男子喝醉酒,跳水想清涼卻淹死的新社區龍安橋、觀瀛橋、天福橋等附近水域;多年前曾發生學生旅遊溺水的石岡區石岡水壩上、下游水域。

豐原區朴子街一百巷大甲溪鐵橋下方,以及角潭路八寶圳等溪流溝圳,八寶圳是特殊的水域,屬於灌溉系統,圳的剖面呈上寬下窄的漏斗狀,水流急才能灌入支線或農田,卻也相當危險,今年三月就有婚外情的男子與情婦吵架,當小三情婦氣得跳水,男方也跳水救人卻雙雙溺死。

其他幾處的危險水域,包括曾淹死多名學生的大安區大甲溪出海口處與海墘里舊海水浴場周圍水域;和平區大甲溪谷關到麗陽段,天輪電廠下方與谷關神駒谷溪底等水域;太平區頭汴里蝙蝠洞附近與一江橋周圍、仙女瀑布與接近清涼寺的中埔三號橋下方等;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龍井區台中火力發電廠旁水域;龍井區台中港西碼頭水域;清水區大甲溪出海口處水域;烏日區烏溪段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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