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0萬抓姦無功 想退錢敗訴

更新日期:2011/07/26 04:11

要求業者裝針孔錄影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佟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去年花了70萬元,讓徵信社跟監妻子兩個月,卻徒勞無功。佟姓男子認為徵信社沒裝針孔才會失敗,要求退錢,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抓姦行動沒保證會成功,判男子敗訴。

去年佟姓男子先委託一徵信社,跟監到妻子進出桃園市區一棟大樓,由於地點吻合男子懷疑的情敵住處,讓他認定妻子外遇

被以涉妨害秘密拒絕

他於是找上另一間徵信社,要對方幫忙抓姦,但兩個月後卻徒勞無功,佟姓男子認為徵信社不夠認真,要求對方再跟監,但必須加裝針孔等錄影錄音設備等,但徵信社以針孔錄影涉嫌妨害秘密為由,拒絕佟姓男子。

他於是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告訴,要求對方返還70萬元的徵信費用,並加上4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桃園地方法院調查,徵信社受委託期間,每天上午8時到下午5時,都派人跟監,並沒發現佟妻與第三者開房間,徵信社已付出勞務,且雙方沒約定裝針孔、沒保證成功,並未違反合約,判決佟男敗訴,徵信社無需返還費用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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