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網 父失監護權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7/19 18:37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9日電)苗栗縣1 名男子婚後沉迷電腦賭博及線上遊戲,妻子難忍丈夫經常打電玩不洗澡導致身體發臭,疏於照顧家庭,與丈夫協議離婚,法院今天裁定4 歲兒子的監護權歸屬於母親。

家住苗栗市的王姓女子與林姓男子民國95年結婚,隔年生下兒子,妻子因丈夫沉迷電玩遊戲,今年5 月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4歲兒子監護權

妻子指控丈夫下班後常沉溺電腦賭博和線上遊戲,每次時間長達6 小時以上,休假日除了睡覺之外,都在打電腦,且經常不洗澡,加上抽菸習慣,身體常發出臭味,對家人及家中事務疏於照顧、分擔。

裁定書中指出,林姓男子曾因玩線上賭博遊戲積欠賭債,最後是由妻子以信用卡借貸幫忙償還,林男還常在兒子面前以三字經等難堪字眼辱罵妻子。

妻子向法官表示,丈夫長期沉迷電玩,且與1 名女網友過從甚密,丈夫辯稱兩人僅是線上遊戲中的情侶,但法院調閱林男手機通聯紀錄發現,林姓男子每月平均與女網友通聯高達近百次,且雙方互有「好想你喔」、「我愛尼(你)」等曖昧簡訊。

法官調查發現,林姓男子於妻子上班時間仍繼續沉溺打電玩,還委託朋友到家中幫小孩洗澡。

法官以林姓男子因玩線上遊戲未能積極協助幼兒洗澡、讀書、遊戲,顯現對教養子女態度消極、散漫,基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今天裁定兒子監護權歸屬母親,父親擁有探視權。10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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