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睡幼齒女 男被判7年半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7/19 20:44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9日電)25歲陳姓男子多次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還將歪腦筋動到友人女兒身上,引誘國小女童同居交歡。板橋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陳男7年6個月徒刑。

根據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陳姓男子民國98年9月間偕1名17歲高中女學生出遊,事後強拉女子到新北市板橋區的1 家旅館開房間,陳男向女子求歡遭拒後,竟揮拳毆打女子強迫就範,女子趁陳男外出購物,才奪門而出向警方報案。

判決指出,陳男同年12月間還透過網路與14歲國中生結識,兩人相談甚歡,從去年1 月起展開交往,交往期間陳男常帶少女前往旅館發生性關係。

專挑未成年少女下手的陳男,今年2 月間在新北市土城區巧遇友人的12歲女兒,見女孩年幼無知,便引誘女孩與他同居,並與女孩多次發生性行為

板院審理後,認為陳男一再與數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戕害少女身心甚鉅,另和誘未滿16歲女子脫離家庭,妨害女孩雙親行使監護權,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1000719


已用關鍵字:開房間,性行為,同居,監護權,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