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7/12 02:41
張嘉文/台北報導
婚外情還曾毆打她,因此訴請離婚,並請求分配夫妻財產,法院昨判准兩人離婚,方須付一百六十三萬元給劉。
煙燻小棧員工昨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此為老闆私事,他們不方便發表意見,至於老闆娘則已經很少出現在店裡面了。
「煙燻小棧」是以道地的德國菜為主題,雖然地處偏遠的新北市三芝地區,但因為餐點份量大又美味,每到假日總是座無虛席,不事先訂位根本吃不到。
德國籍的餐廳老闆方安德和台灣籍的老闆娘劉以幸本是一對令人稱羨的異國伴侶,方甚至是為了追求劉才到台灣來定居,孰料兩人在民國九十五年結婚後,不到三年便感情不睦,九十七年五月分居迄今。
去年方因不堪妻子精神虐待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婚姻破裂是男方造成,無證據顯示女方對男方精神虐待,駁回方的訴求。
這次換成劉向法院主張,丈夫疑似與菲律賓籍女子有婚外情,並曾毆打她,且雙方感情因丈夫之前的離婚訴求已破壞,遂訴請離婚,並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法院根據餐廳員工證詞,方也同意離婚,認為兩人每次見面都激烈爭吵,且在審理過程,仍互相指摘,顯見夫妻情分已盡等理由,判准兩人離婚,方須付給劉夫妻財產的一半一百六十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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