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斬不斷 李雲光、女學生認罪

更新日期:2011/07/05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任台灣隊總教練的前籃球國手李雲光,與女學生偷情抓包案,板橋地方法院昨開準備程序庭,「小三」蕭乃綺、李雲光雙雙認罪,蕭女還當庭向李妻道歉,哽咽地說,願簽下切結書,未來若跟李雲光有任何瓜葛,願賠償高額懲罰性違約金;李妻說考慮後,再決定是否原諒、撤告,法官諭令8月1日開庭。

據查,李雲光17年前結婚,婚後3年因教球結識小他14歲的國中女學生蕭乃綺,98年間,李妻發現丈夫與蕭女曖昧電子郵件,才知丈夫在外偷吃,李立刻認錯,蕭女也在兄嫂陪同下向李妻道歉,還簽下不再聯絡、往來的切結書,李妻才未追究。

原本已斷了聯繫的兩人,因李雲光撥電話給蕭女,兩人舊情復燃,去年4月到6月間,兩人在李雲光位於永和的住家,及任教的北體學院等地發生性行為,李妻察覺後提告,堅不原諒丈夫與蕭女,兩人被依通姦罪起訴。

板橋地院昨開準備程序庭,關鍵當事人都出庭,李雲光向法官認罪,坦承去年4月初,確實有跟蕭女在永和住處發生性行為,法官疑惑地詢問「不怕老婆發現?」李回答「因為老婆不在家」;法官再問李有無嘗試和解,李說「有想」後沉默許久,並未回答和解進度。

小三保證不再聯絡 願簽本票

全程戴著墨鏡、口罩的蕭女哽咽說,「我知道犯錯,對李妻、家人都覺得很抱歉,也希望李妻原諒,自己也申請永和區調解委員會調解」;蕭女還強調,願意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與對方有瓜葛,若違約願賠償高額懲罰性違約金,並以簽本票為擔保。

李妻聽聞後向法官表示要再考慮清楚,且她7月要出國,無法參加蕭女所說的調解會,希望由法院進行調解;庭訊後,3人步出法院均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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