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妻拍性光碟 小三勒索元配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5/09 17:28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9日電)台北市已婚的黃姓男子在外結識情婦,與妻子、情婦3人拍攝性愛光碟。未料情婦持性愛光碟向元配勒索1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審酌情婦已悔過,給予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台北市已婚的黃姓男子於民國91年在外結識1名情婦後,黃妻為掌握丈夫行蹤,同意讓情婦住在家裡,3人還發生性關係並拍攝成光碟。黃夫事後怕妻子控告情婦妨害家庭罪,將光碟交給情婦保管。

去年5月間,情婦竟持性愛光碟向黃妻勒索新台幣100萬元,揚言若不交錢,就將光碟公諸於世。黃妻擔心名譽受損,與情婦碰面交付金錢、拿回光碟。黃妻的女兒事先報警處理,警方將情婦逮捕到案。

檢方偵查,情婦坦承犯行並寫下悔過書。檢方審酌情婦已悔過,給予緩起訴處分,但在緩起訴處分確定起2年半內,不得以任何方式與黃男聯絡。1000509


已用關鍵字:情婦,
共出現:13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