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彬代言「抓猴」惹爭議 內政部要罰

更新日期:2011/04/27 12:23
吳御曄

知名童星小小彬代言,引發了爭議!他日前為徵信業者代言,一句「小小彬抓猴」廣告看板,放在「國光客運」上全台趴趴走,引發抨擊,「兒童抓猴」是負面教育,台中市長胡志強就認為很不妥,違反「兒少法」,下令今天開始,不撤廣告就要開罰;內政部兒童局更是直接要做出處分,不只廣告商違反兒少法,小小彬的爸爸小彬彬作為監護人顯然失職,除了要被罰款,還得參加8到50小時的親子教育。

找小小彬代言抓姦惹爭議,徵信業者門口的「扛棒」,也得趕快收起來,肖像不能再曝光,緊急動作,全因為「抓猴」這兩個字。台中市長胡志強:「小孩子代言這種大人的事,違反兒少法,我覺得。」

大動作要開罰,導火線全因為這個貼在公車上的廣告,台中市區內滿街跑,小小彬的肖像旁邊,就有斗大「抓猴」字眼,把小朋友和偷情這樣的成人世界連結,不只台中市長胡志強抓狂,內政部也認定這樣涉嫌違反兒少法,讓小朋友拍攝影響身心發展的作品,打算對老爸小彬彬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最多還得上50個小時的親子課。

藝人小彬彬:「以大人的感覺來講的話,抓猴對小孩當然不對,所以我想去聽聽看,他們親子教育課程,看他們怎麼去講這個事情的。」

業者解釋,當初純粹想用小朋友的角度看事情,不過所有的公車或是平面廣告通通先下架,代言要不要喊卡,業者和小小彬經紀人還在商量;偷情小三,讓單純的小朋友來代言,引發爭議,當事人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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