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姦情 婦告情夫性侵 嗆夫「我去找別人」第三者竟然吃醋

北縣一名擔任社區管理委員的52歲男子,與某住戶的25歲 妻子 偷情 月餘,上個月兩家參加社區烤肉時, 情婦 酒醉抱怨 丈夫 :「你再不顧家,我會出去找別人!」未料在一旁烤肉的管委卻醋勁大發,回嘴:「妳不是說除了 丈夫 和我,不會再和別人上床?」 姦情 當場露餡,婦人為掩飾 外遇 控告男子性侵,警方訊後將男子送辦。

酒醉說溜嘴
警方調查,被控告性侵的陳姓男子是台北縣樹林市某大樓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陳男供稱,之前便覬覦隔壁鄰居的 妻子 年輕又有姿色,平時常藉故親近攀談,4個月前,他趁鄰居清晨出門上班時,潛入女方家中,兩人一時天雷勾動地火,當場就發生了 性關係

玩具收買 情婦 子女
陳男向警方指出,自此只要 情婦丈夫 不在家,他就抽空到對方家中 偷情 ,「她有時會先傳 簡訊 給我,預告 丈夫 幾點出門,要我準時報到。」為掩護這段 姦情 ,陳嫌還數度用零食、玩具收買 情婦 的年幼子女,兩個小孩一見到陳嫌,都會有禮貌地打招呼:「陳爺爺好。」

上個月中旬,該社區舉辦烤肉活動,兩家人都前往中庭參與,一同喝酒 聊天 ,豈知 情婦 酒醉後,在斥責 丈夫 不顧家時,一時激動嗆聲要去外面「找其他男人!」不料,正在一旁烤肉的陳男乍聽下會錯意,竟激動吃醋大罵:「妳不是說除了 丈夫 和我,不會再有其他男人嗎!」 情婦丈夫 聽聞後十分震驚,暴怒質問:「你們到底是怎麼回事?給我講清楚!」雙方發生口角拉扯,差點上演全武行。

事後 情婦丈夫 查看她手機,果然找到兩人間的 曖昧 簡訊 ,氣得要求 離婚 、且要 妻子 搬出去,女方為平息此事,隨後赴警局控告陳男性侵害,指陳男先前便偷走 丈夫 不慎遺留在機車上的住處鑰匙,今年5月初起,陳男趁她 丈夫 不在,潛入家中對她性侵害十餘次,「還威脅不准說出去,不然對我不利!」女方解釋,因恐懼才拖延報案。

曖昧 簡訊 證明清白
但陳男日前到案後大聲喊冤,強調雙方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 性關係 的,還出示女方傳來的手機 簡訊 「下次我們在車上搞,這樣比較 刺激 」、「我好想要你」等內容證明自身清白,但由於女方堅提告訴,訊後警方仍將陳嫌依竊盜、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他送辦。

資料來源: 2009年08月29日蘋果日報 【張嘉文╱台北報導】 偷情, 外遇, 第三者, 離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