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分手>偷拍裸照 逼當10年性奴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年逾5旬的謝姓已婚男子,10年前與18歲女子 婚外情 ,女子不久後與男友論及婚嫁,謝某竟偷拍裸照要脅繼續維持 性關係 ,女子受辱時間長達10年,日前鼓起勇氣報警逮捕謝嫌,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將謝嫌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

令女子痛上加痛的是,謝妻直到警方登門逮人,才發現 丈夫 惡行,卻堅持對女子提出 妨害家庭 告訴,士林檢察官彭康凡則以10年前雙方 婚外情 部分,已逾追訴期而不起訴,10年內雙方 性行為 則屬被害人遭強逼威脅為由另為不起訴。

這起 婚外情 變性侵案,發生在87年間,當時41歲的謝某已婚,事業有成,吸引甫出社會的18歲被害人,意外譜出一段不倫戀曲。

被害人不久後與男友論及婚嫁,有意結束與謝嫌的不倫戀,但謝嫌心有不甘,趁一次與被害人 性行為 睡著時,偷拍其裸照,要脅女子繼續維持肉體關係,被害人直到去年才鼓起勇氣報警,檢察官認為謝嫌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資料來源: 更新日期:2009/04/29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