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說溜嘴 「孩子不是你的」

簡姓女子在當新娘子的前二天 偷情 懷孕, 結婚 三天就回娘家住,坐完月子還住娘家,夫妻吵架時,她說溜嘴「孩子不是你的」, 丈夫 帶孩子驗DNA,確認非親生,氣得告 離婚 和返還聘金勝訴。

桃園地院調查,簡姓女子與 丈夫 林姓男子一年多前經親友介紹認識,訂婚後簡女仍和情郎往來, 結婚 前二天,簡女私會情郎,懷了情郎的孩子後,和認識不到三個月的林姓男子閃電 結婚

據林姓男子向法院指出, 妻子 新婚三天就吵著要回娘家,他起先認為是 妻子 不適應,因體貼而未反對,此後 妻子 常回娘家,前年9月 妻子 懷孕,他相當興奮,也遷就 妻子 住娘家。

去年6月簡女生下兒子,坐完月子還住在娘家,林姓男子認為太超過,要 妻子 回家,簡女拒絕,二人爭吵,林認為坐完月子還不帶兒子回家拜祖先沒道理,二人吵到激動時,簡女脫口說出「孩子又不是你的」,雖然事後一再保證「孩子是你的」,不過林姓男子疑慮難解。

去年8月林姓男子帶兒子到醫院做DNA比對,確認孩子不是親生,從喜獲麟兒變成 戴綠帽 ,相當沮喪,氣得打否認子女官司勝訴後,再告 離婚 和賠償聘金。

簡姓女子否認婚前 偷情 ,也拒絕說出情郎是誰,而聘金是用在嫁妝和婚禮、拍婚紗照等,沒理由返還。

桃園地院審理時,林姓男子提出婦產科的資料,指 妻子 是在 結婚 前二天 偷情 懷孕,法官認定簡女在 結婚 前二天私會情郎懷孕,夫妻已無誠信,也無法再共同生活,判准 離婚 外,簡女還得賠償20萬元聘金和精神損害金。

資料來源:【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9.04.15 02:34 a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8481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