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賺20萬只能花3千 妻管嚴夫准離

更新日期:2010/09/05 04: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看過楊先生的遭遇,可能有人會說:「這個男人真命苦!」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一宗「太太訴請先生履行同居義務」案子,理由是先生自九十六年起離家未歸,不料法官抽絲剝繭,反而查出太太「馭夫」的種種手段,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揭露一段難以想像的恐怖婚姻,因男方也反訴請離婚,法官於是改判准兩人離婚

老婆管帳一把抓 移民不放鬆

在公營機構擔任專員的楊先生,七十七年和太太交往後同居、八十二年結婚,育有一子。楊先生下班去夜店當薩克斯風樂師賺外快,加上月薪九萬多元,每月合計賺廿萬元,婚後全交給太太保管、運用,迄九十六年五月止,累計超過三千萬元。

九十年,楊先生為協助太太和兒子移民加拿大,先支付五百萬元投資移民所需費用,隔年再花九百萬台幣幫妻兒在溫哥華購屋,又匯去六百萬生活費,自己則留在台灣打拚賺錢。

但太太移民加拿大之前,為了掌控他的荷包,要求他賣掉龐地克雙門跑車,還帶走他的勞力士表、鑽戒、金項鍊,又令他交出提款卡、信用卡,連手機都不給辦,勒緊他的褲帶。

夫在台上班賺錢 無卡無手機

九十五年起,妻子透過網路轉帳,每週「不定期」匯五百元給他用,他常須到提款機查詢餘額才知有沒有錢可用,後來實在受不了,他蒐集單據,算一算,太太一年僅匯給他三萬三千六百元,平均一天不到一百元。

因每天只能靠這一百元維持生活,他每天精打細算,早上只烤兩片吐司,中午在公司吃自助餐時,儘量趁機將便當裝滿,只吃一半,留一半當晚餐,這兩餐只花五十元;明明月入廿萬,生活卻如日本電視節目的「省錢達人」。

九十年中秋節,楊先生請了四個月長假飛溫哥華探視,但太太卻不煮飯給他吃,不定時給他五毛、一元加幣,叫他走半小時路程去超商買東西果腹,待了七十天,只給他十四元加幣,換算台幣不到五百元,他受不了只好提前返台。

老婆狂叩查勤 隔海視訊追蹤

法院審理時,楊先生證稱,妻子為掌控他的行蹤,規定他須按時回家,且準時出現在電腦視訊前和她通訊,他若稍遲出現鏡頭前,電話聲就會響起,問他:「你在那裡?」

公司主管說,楊先生的遭遇確是如此,同事都覺得他很可憐,老婆查勤查得很凶,楊若出差,一定須定時、定點守在電話旁,等她從加拿大打來,一找不到人就到處打電話查問,吵得全公司雞犬不寧,到後來公司員工一聽到她的聲音都怕得不敢應聲,輕輕掛上電話。

同事說,楊工作時不能接電話,有一次妻子找不到楊,竟跑到工地,現場主任告訴她:「妳老公正在上面的電塔維修設備」,她不相信,竟爬梯上去查證。

老婆還向公司亂檢舉楊先生上班時喝酒,害他精神承受很大的痛苦,他除訴請離婚外,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五十萬元。

法官認為,妻子的偏差行為已使楊某身心受到羞辱、痛苦,達不堪同居虐待,判准兩人離婚,女方須另給付前夫十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楊先生昨天說,他今年五十四歲,努力掙錢一輩子,讓前妻在溫哥華坐擁豪宅,自己卻窩在不到五坪大的小套房,越想越覺得窩囊。

前岳父為女抱屈 斥女婿亂來

楊先生的前岳父昨受訪時直斥楊胡說八道,指他吃喝嫖賭樣樣來,還在外面養女人,並說希望楊某放過他們一家人。

楊先生則說,他賺的錢都被前妻拿光,哪來的錢吃喝嫖賭養女人?

楊某律師詹振寧說,楊先生的前妻管先生嚴格如當小孩管,已破壞夫妻感情基礎。也有男法官說,看到楊先生被老婆管成這樣,突然覺得自己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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