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前夫不扶養 單親媽媽警局棄子

更新日期:2010/07/04 22:15

台中縣有一位母親和丈夫離婚之後,爭取到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沒想到因為經濟狀況不好,沒辦法養孩子,竟然就像這樣、把孩子直接丟在警察局。

才四歲的小弟弟已經懂事了、眼看媽媽不要他,他急著踏上機車、要跟上準備騎走的媽媽。而這位母親卻伸手把孩子給推開,小男孩急的邊哭邊叫媽媽。最後,員警直接連絡小男孩的阿公來接孩子,而整個孩子哭著、要跟著媽媽的過程,讓人覺得很辛酸。

帶著孩子的鄭姓女子,和四歲的孩子走進警局,女子說因為養不起孩子,要員警幫忙找爸爸,隨即掉頭走人

兩名員警看見狀況不對直接衝出去,這名女子卻已經坐上機車想要離開,根本不管想要一起上機車的孩子,甚至出手想要推開,員警一面勸他冷靜一點,一面拔走車鎖匙,不過女子乾脆丟下車子和孩子,員警立刻打電話給她的前夫,不過前夫不願出面,小朋友成了小人球

員警實在看不下去,苦勸女子必須要負起做父母的責任,女子表示和前夫離婚之後,爭取到兩個孩子監護權,不過卻因為經濟狀況不佳,實在養不下去,後來員警聯繫男童的阿公,才將男童帶回,而這樣的作法,也已經構成遺棄罪和違反兒少法

警方後來通報社會處,已經列為高風險家庭,建議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補助,不過這樣的作法,恐怕也對孩子的心理造成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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