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發郵控不倫戀 女老師反控誹謗勝訴

〔記者何瑞玲、吳仁捷/台北報導〕清雲科技大學李姓助理教授遭黃姓 丈夫 發email到學院給院長及同事,指控她與男 同學丈夫 「無法苟同」、「不容許」的關係,影射她有師生戀,導致女老師遭校方調查,女老師怒提妨害名譽告訴,法官認定有誹謗事實,判黃姓 丈夫 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記者昨到黃某住處查證,但住處未開燈,按電鈴也無人應門。

檢方調查,黃姓 丈夫 是電子工程師,與女老師婚後感情不睦,去年1月某日女老師晚回家,遭 丈夫 追問行蹤,女老師不願回應,又不堪追問,隨口回應「留在學校忙學生專題」等語,但幾天後,黃姓 丈夫 從學生部落格得知,當天女老師是帶學生到電視台參加綜藝節目錄影,認為女老師說謊,並懷疑與男學生有不當關係,在去年1月20日當晚,於板橋市住處 上網 寄發9封email到女老師任職的清雲科技大學,給商學院院長及商學院同事。

黃姓 丈夫 在email裏指控李老師遲歸說謊,懷疑其與學生有令他「無法苟同」的關係,還說,「若已婚女老師和學生有任何 丈夫 不容許的行為,將難以讓 丈夫 在事業上專心工作…」,又說「本人勸其多次別跟學生走太近,其皆我行我素,不尊重 丈夫 感受…」,還批評 妻子 的行為在學術界將難以獲得諒解,並要求「校方調查女老師與學生相處情況,否則不排除登上全國 媒體 ,以求公正」。

由於文中影射 妻子 與學生有師生戀,黃姓 丈夫 寄了第一封後,隨後又寄了一封不必理會第一封email的信,但女老師已因第一封信而遭學校系主任約談。

黃姓 丈夫 在email末尾署名,不堪遭 丈夫 污衊的女老師怒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時,兩人已分居,女老師否認有師生戀行為,且 丈夫 亂寫郵件害她遭約談,又發信給同事,已散佈謠言、毀她名聲。黃姓 丈夫 坦承發email,但堅稱內容只是要求校方調查,事後已補發不必理會的email,沒有誹謗惡意。

檢方認為,黃姓 丈夫 的用字遣詞已影射女老師有師生戀,又發給多位同事,構成散佈要件,依法起訴;法官支持檢方論點,判處黃姓 丈夫 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資料來源: 更新日期:2009/03/10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