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罵「狐狸精」 30媽媽挨告

外遇 妻訴怨 網友仗義批評「已涉人身攻擊」 2010年05月10日蘋果日報

【楊雅靜╱台北報導】一名女子在babyhome寶貝家庭親子網,自述懷孕時遭丈夫背叛、離婚,不少媽媽義憤填膺,人肉搜索找出前夫及外遇女部落格,留言痛罵「歪嘴的第三者」、「真的長得好醜」等;不料近三十人日前接到法院傳票,原來是挨罵的男子提告妨害名譽。有媽媽獲悉震驚:「又沒指名道姓。」但律師指出此舉涉妨害名譽,罪責難逃!

直言惹禍

向近三十名媽媽網友提告的黃姓男子昨說:「我又不是公眾人物,為何要受網友批評?我已離婚,為這件事付出了代價。」至於前妻發表的文章,黃男低調指稱自己不曾反駁,「也不想再多說。」

黃男的前妻前年以暱稱「小豆仔的麻麻」在babyhome網站(www.babyhome.com.tw/)發言,稱自己已懷孕八個月,卻發現在新竹科學園區上班的丈夫外遇,她找了徵信社人員跟監並捉姦在床,但第三者竟跑到他們家割腕吵鬧,最後她與丈夫離婚,不少媽媽網友看了義憤填膺,發動人肉搜索,將黃男及外遇對象的部落格貼上網,引發熱烈回應。

「看不下去才發言」

數百名媽媽留言批評,有人痛罵:「負心漢、狐狸精!」有人看到了部落格照片大罵:「長那樣也敢外遇。」還到黃男部落格留言罵他:「死男人。」未料今年三月,陸續有網友收到babyhome官網公告,指她們因該起討論涉及妨害名譽,除網站上的不當言論已被刪除外,會員資料也將提供檢方調查。

一名媽媽因發文罵黃男「死男人」、痛斥第三者「歪嘴」遭告,她不平說:「同樣身為女人,看到孕婦被欺負,實在看不下去才發言。」有的因地檢署公文寄到公司遭主管約談,不滿說:「這裡有指名道姓嗎?什麼叫做妨害名譽,我想到就氣。」

黃男昨接受《蘋果》電訪坦承提告,並說:「她們罵我賤、醜等字眼,已涉人身攻擊。」黃男說,有四名網友找他和解,其中兩人和解成立。

男:想給網友警惕

黃男說:「起初我要求三萬元和解金,但對方說沒錢,我也就算了,只要她們手寫、及mail各一份正式道歉函,另要求捐一千元給慈濟,提告主要是要給網友警惕。」對此,Babyhome公關主任劉志雄提醒,網友在網站上發言須謹慎,以免觸法。

網路留言須知

◎不要傳述無法證實的消息
◎網路雖享有匿名性,網路管理者仍可查出來源,切莫以不實言論攻擊他人
◎ 上網張貼訊息或寫電子郵件時應注意措詞,不要辱罵他人或有恐嚇性言語,以免被告妨害名譽或恐嚇
◎發動人肉搜索公布他人姓名、年齡、工作、地址等資料,未來恐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資料來源:律師廖芳萱、《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