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雲纏訟2年花錢了事 結束11年婚 爭到女兒

2010年05月12日蘋果日報

【李志展╱台北報導】52歲的潘越雲(阿潘)2年前驚爆在淡水租屋處偷情,被丈夫黃光全捉姦在床,黃怒告2人妨害家庭罪,並向潘索賠800萬元精神慰撫金,官司延宕2年,上月30日阿潘與黃由法院協議離婚,黃並撤銷對潘的告訴,11歲的女兒歸阿潘,她11年前的5月9日結婚,今年母親節剛好5月9日,女兒送給她自製卡片,讓她痛哭流涕。

唱紅《天天天藍》與《情字這條路》的潘越雲,1999年與畫家老公黃光全先有後婚,但婚姻不到3個月,就亮起紅燈,傳黃常借酒裝瘋向她大吼大叫,她為女兒才維持關係,直到 2008年中才分居,不料同年8月黃光全透過徵信社調查,會同警方前往潘住處,撞見潘與黃姓男子一絲不掛躺在床上,黃光全怒告2人妨害家庭。

恢復單身運氣旺 收女兒母親卡落淚

多年來阿潘一直想離婚,但對方一直不肯離、她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雙方有意和解,經過近2年調解,終於在上月30日達成協議,阿潘的律師收到法院協議筆錄,黃光全撤銷告訴並同意離婚,女兒歸潘所有,男方擁有探視權,潘將付給黃一筆錢,但金額不透露,阿潘已可以重新申請身分證。

她經紀人說阿潘離婚後運氣突然變好,目前大陸已有10場演唱會邀約,本周六將和齊豫、萬芳在新加坡舉行「珍愛女人」演唱會。

她女兒很體貼,母親節做了卡片送她,表示會報答母恩,讓她感動得落淚,她表示恢復單身和女兒的貼心是母親節最棒的禮物。黃光全昨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