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子帶兒自殺 社會處:尊重孩子生存權

桃園縣龍潭鄉發生陳姓男子帶著兩名兒子自殺的人倫悲劇,社會處長(張錦麗)強調,請尊重孩子的生存權利,並希望大家能夠冷靜思考,甚至求助政府協助。(李明朝報導)

 桃園龍潭鄉陳姓男子因為曾經對 妻子 家暴,陳姓男子的 妻子 回到花蓮居住,沒有想到陳姓男子竟然帶著孩子自殺,讓家屬感到悲傷不已。

 桃園縣社會處長張錦麗表示,帶著孩子自殺是非常不恰當的行為,孩子本身具有生存權,要尊重孩子的生命,任何人都不可以加以剝奪。

 張錦麗表示根據以往一些 家暴 個案來分析,有的家長帶著子女自殺,是因為無法找回 配偶 回到身邊,自己氣自己,並且產生一些報復心理,認為既然不讓他好過,也要讓對方一輩子活在痛苦下。

 張錦麗強調,遇到這類的案件,可以尋求政府來協助,不要選擇結束生命來處理,不願樂見這種情形發生。

張錦麗提出呼籲,家庭是需要靠 經營 來維持,彼此平等尊重,這樣才能創造美好 婚姻 及家庭。

資料來源: 更新日期:2009/02/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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