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傳聖經簡訊 外遇夫訴離婚

更新日期:2010/02/02 07:01

基隆市一位已婚的許姓男子,與外遇女友在msn上用鹹濕語句對話,妻子發現後,引用聖經句子發簡訊勸先生回頭,先生認為受到騷擾,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造成2人婚姻破裂,許姓男子要負較大責任,因此駁回離婚請求。

基隆市一位已婚許姓男子,和外遇對象透過msn用鹹濕語句對話,妻子發現後,為了挽回婚姻,引用聖經中的句子,傳簡訊丈夫,希望動之以情。

許姓男子和外遇對象的對話內容相當露骨,不僅大聊性愛姿勢,甚至直接批評妻子比不上外遇對象,妻子不願輕易放棄10年婚姻,用聖經中的句子發簡訊丈夫,許姓男子覺得受到騷擾,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判定,兩人婚姻難以維繫,許姓男子要負較大責任,因此駁回他的離婚請求,許姓男子出軌在先,不但沒有悔意還做賊喊抓賊,實在?#x8493;H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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