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離不勸合!離婚證人夯 最高月入近10萬

更新日期:2010/01/31 14:4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離婚率攀升,看準這塊商機,職業的離婚證人不僅標榜24小時服務,甚至陪到戶政事務所蓋章見證。除了證人費,有些當事人還會包紅包,離婚證人案子接得勤一點,月入可接近10萬元。

台灣平均10分鐘就有1.2對怨偶離婚,看準這塊市場,市面上出現許多離婚事務所,有的結合徵信社,有的和律師合作,甚至跑單幫,標榜24小時到府全省服務。

擔任離婚證人的巫錦勳表示:「一般離婚比較不想讓周遭朋友親戚知道,他們第一個想到徵信社可以幫忙,現在市面上報章媒體小廣告多,很多沒工作想賺點錢,就來當離婚證人。」

一般徵信社行情,撰寫費加證人費6000元起跳;律師因能協助處理較複雜的財產、贍養費問題,所以6000元到1萬元不等;至於跑單幫的削價競爭,一個證人只收1000元都有。

有的人天天跑攤,筆記本上記著滿滿的Case,勤快點加上紅包,也有人月入近10萬元。巫錦勳說:「怪怪的會有點啊,我們也沒有勸他離婚還是不離婚,只是當個證人,這紅包(證人費)是習俗。」

畢竟是「勸離不勸合」,這些離婚證人在見證的同時,還是很矛盾的希望當事人能夠想清楚,這錢也能賺得比較安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貞茹、林育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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