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已婚女學生上床 前副教授判賠120萬

更新日期:2010/01/30 10:2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清大牛姓副教授,96年間和一名已婚洪姓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導致洪女懷孕產下一女,洪女事後向先生悔過,先生憤而向牛姓副教授提出民事賠償,新竹地方法院29日判副教授須賠償120萬元。

根據洪女丈夫指控,妻子93年間到清大科法所就讀,論文指導老師牛惠之明知妻子已婚,卻常暗示「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妻子明確回應「我們沒有空間。」

洪女95到英國修博士,牛惠之兩個月內狂發70封電子郵件,妻子動搖接受。96年7月,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邀女學生共赴研討會,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導致洪女懷孕產女。

洪女丈夫表示,妻子坦承出軌後,兩人哭成一團,他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事後又不認帳,氣得提出民事賠償。法官認為女學生婚姻雖有問題,不影響牛惠之對兩人婚姻關係的侵害事實,通姦產子也是事實;考量牛惠之97年度總收入破百萬,判決賠償120萬元。

另外,牛妻認為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丈夫縱容妻子出軌,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女學生丈夫並無過失,去年10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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