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師生戀 男子涉妨害性自主遭起訴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1/13 12:2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北市林姓男子涉嫌於民國95年在開設的補習班,與國中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女學生去年考上大學提分手不成,由母親提起性侵告訴。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林姓嫌疑人的妻子從警方獲悉兩人有長達3 年的地下情後,非常不諒解,憤而控告丈夫及女學生通姦,目前正由檢方偵辦中。

檢方表示,33歲的林姓嫌疑人於95年間在台北市文山區住處開設國中課後補習班,他在同年1、2月間,認識到補習班上課的1 名國三女學生,並產生好感,兩人在朝夕相處4 個月後某日,林姓嫌疑人將女學生帶到樓頂表白,並在隔週上課時猥褻女學生。

檢方並表示,同年7 月間,女學生因為基測成績欠佳,林姓嫌疑人請女學生到家中居住1 個月進行魔鬼式訓練。不過,林姓嫌疑人除了教學之外,還多次在深夜時偷偷溜到女學生的房間內,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檢方指出,林姓嫌疑人與女學生隨後便瞞著妻子交往了近3年的時間,直到去年2、3月間,女學生考上大學後,不願再繼續這段地下情,多次與林姓嫌疑人發生爭執,並向母親哭訴,女學生母親便到警局報案,控告林姓嫌疑人性侵。

林姓嫌疑人在檢方偵訊時,指稱兩人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並無不法。不過,由於刑法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男女為性交者,便構成違法,可處7 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林姓嫌疑人起訴。9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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