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惡狼師 偷吃國中女

更新日期:2010/01/14 04:11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在台北市開設國中課後補習班的林姓男子,4年前涉嫌以魔鬼訓練營為由,安排女學生住在家中惡補,半夜卻潛入女學生房間發生性關係,兩人後來暗中交往達3年,女學生去年考上大學提出分手不成,才向母親說出實情並提告,由於被害人當時年僅15歲,台北地檢署昨偵結,依妨害性自主將林某起訴。

林某供稱:「我沒強姦她,我們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的」。檢方指出,刑法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男女為性交者就觸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方指出,林姓男子的太太得知丈夫和女學生有長達3年的地下情後非常生氣,憤而控告丈夫及女學生通姦,並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正由檢方偵辦中。

檢方表示,33歲林姓被告95年間在台北市住處開設國中課後補習班,他在同年1、2月間,認識到補習班上課的一名國三女學生,兩人朝夕相處4個月後,林姓男子帶女學生上樓頂表白,並在隔週上課時猥褻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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