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日人流浪27年 求助機關無權責?

更新日期:2009/12/18 18:36
戴君恬

這名日本人竟然變成幽靈人口,沒有護照、沒有任何證件,在台灣生活了27年,這個家庭曾經求助警方和社會局,但是政府機關都說,礙於法令以及權責,無法請山崎正人返回日本,相當匪夷所思。

TVBS記者戴君恬:「怎麼會有一個人,在台灣非法居留27年,甚至還有家暴的背景,難道警方都不知道嗎?我們直接到派出所做了解。」

整個派出所動起來查報案紀錄,果然在今年10月找到一筆家暴資料,不過不是不處理,而是礙於法令,警方真的沒辦法處理。北投光明派出所長莊文輝:「如果說沒有危害(生命)的話,我們是不能馬上帶人處置。」

沒有驗傷單,現場也看不出有傷害痕跡,無憑無據,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隨便抓人,只能從旁協助,把案子移給社會局家暴科幫忙。北市社會局家暴科江主任:「涉外事件的話我們會跟警方,包括跟移民署來合作,看怎麼樣,能對受暴的家庭做更好的處理方式。」

真的是愛莫能助,畢竟社會局的權責,只能提供家暴隔離和保護,但想把人送走,卡在山崎正人日本籍的身分,得由移民署出面處理。山崎正人家屬:「謝謝,謝謝!」

折騰了一大圈,找了3個單位,拖了27年,人終於是被帶走了,但問題卻還沒結束,因為山崎老先生逾期居留台灣,1萬元的罰金和回日本的機票錢,要一併付清人才能遣返。移民署台北專勤隊長游同仁:「當然我會是先問家屬啦,或是朋友願不願意付,不然就是尋求駐台辦事處協助。」

政府當然不可能幫忙付罰金和機票,家屬也說沒錢,日本人流落外國27年,要回家,只能看看同鄉,日本交流協會願不願意伸出援手,收拾爛攤子,否則山崎老先生就像個國際人球,永遠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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