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他”好難! 家暴受害現身說

更新日期:2009/12/02 22:17

相愛容易相處難,牽手容易分手更難,這些悲劇的發生,大多數的女性總是犧牲者,要甩掉男朋友,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我們找到案例現身說法,當時,為了離開已經不愛的人,被打的遍體麟傷,儘管現在已經走出來,但還是最不堪回首的陰霾。

曾經相愛十六年為了分手,她付出好大的代價,兩個人早就約定廝守一生,但海枯石爛的誓言,經不起一拳又一拳。既然不能分手,於是安慰自己是對方愛的太深,甩不開曾經牽在一起的手,兩個人就這樣一路走,從相戀就想分手,有了小孩之後只能同居,接下來在拳頭的陰影下,三個小孩就這樣在暴力的環境長大,一句分手他講了好久,終於,眼淚和著傷口她鼓起勇氣,離開她已經不愛的人。一路跑,從南部跑到台北在確定自己安全的瞬間,她情緒才崩潰,惡夢結束了嗎?還沒,身體的傷口會好,接下來心理的折磨才正要開始。可能是最長的分手期,長達十六年,她葬送了青春給了一個不愛的人,最後還是靠司法才能解決,後悔嗎?她說不會,因為總算甩開長久的折磨,儘管花了十六年的時間,她還是說分手快樂。(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912/200912020354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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