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

贍養費 是談出來的,怎麼談 贍養費 是有學問的;取得越多有利證據,對 贍養費 談判越有幫助。如果還有小孩,另外還可以再談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扶育金)。

律師:女方要帶小孩 6萬算少

【葉君遠/台北報導】
  許效舜 離婚 ,每月付出18萬元 贍養費 給前妻,戈偉如 離婚 ,每個月收到前夫20萬元 贍養費 ,一般 贍養費 的高低該如何定義?律師楊國宏說:「沒有一定標準,這端看雙方怎麼談。」
  楊國宏說,一般 離婚 分成兩種,包括「協議 離婚 」及「裁判 離婚 」。協議 離婚 就沒有 贍養費 的問題,雙方自己約定就行。至於裁判 離婚 ,沒有犯錯的那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請,再依照對方的身份背景、財力及犯錯的嚴重性去衡量,他強調:「就算是裁判 離婚 ,也沒有一定的 標準。」
  詹仁雄和陳孝萱是協議 離婚 ,數字只要雙方認可,就沒問題,不過詹仁雄手上擁有近10個節目,月收入約50萬左右,到底該付多少才算合情合理?楊國宏不予評斷,但他說:「如果以月收入來看,女方還要帶小孩,那6萬元真的算少了。」

以下資來 取自 教育部網站
【贍】ㄕㄢˋ
〔瞻〕ㄓㄢ
○ 贍養費
╳ 瞻養費
「贍」是供給、供養的意思,形近於「瞻」;「瞻」音ㄓㄢ,是向上或向前看的意思。「贍養費」指夫妻離婚,沒有過失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給予維持生活的費用,所以當用「贍」而非「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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